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以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以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人员在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后,能不能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一,工伤人员的赔偿,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的,只有达到伤残等级的,才有赔偿,没有达到伤残等级的,没有赔偿,只报销相关费用,第二,职工工伤赔偿,是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共同承担,有的项目是工伤保险承担,有的项目是单位承担,如果单位按照规定已经承担了相关费用,就不能再要求单位进行赔偿,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承担费用,可以要求单位根据规定赔偿
第一,工伤人员的赔偿,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的,只有达到伤残等级的,才有赔偿,没有达到伤残等级的,没有赔偿,只报销相关费用,第二, 职工工伤赔偿,是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共同承担,有的项目是工伤保险承担,有的项目是单位承担,如果单位按照规定已经承担了相关费用,就不能再要求单位进行赔偿,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承担费用,可以要求单位根据规定赔偿
工伤保险,政策,赔偿是全国统一,的,还是每个地方都不一样?
离职时候一次性补助金标准是各省规定,其他都是统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0-39条是工伤保险、单位支付各项赔偿金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他人赔付了的意外工伤保险还能报吗?
根据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得知事故后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视为未发生事故。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人已经赔付了意外工伤保险金,那么仍然可以进行理赔。但是,具体处理方式可能会因地区、保险产品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
已经赔偿了员工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那么企业或者工伤保险机构将不在用工伤保险予以支付,但是如果此后因为交通事故引起旧伤复发的,那么工伤保险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已经获得了他人的赔付,那么意外工伤保险理论上就没有必要再次报销。因为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意外时提供经济支持,而如果已经得到了赔付,就已经实现了这个目的。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保险公司或者相关机构以获得准确的指导。
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条的内容是什么?
工伤保险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妁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以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以向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