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山东省老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山东省老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未处理的老工伤现在如何处理?
老工伤,是指1996年10月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施之前的工伤,按国家规定,已经纳入社会统筹。但按各地规定,并非完全能够按照现行工伤保险法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般而言,生活和护理费、伤残津贴、旧伤复发工伤医疗、残疾器具配置和停工留薪期、供养亲属抚恤金均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予支付,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一些省市规定可以享受,一些省市规定不能享受。
因此,老工伤工伤保险待遇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力***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待遇***也是属于劳动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但是老工伤并不完全适用于我国在1996年10月以后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所以如果要求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有可能也并不符合本省的实际规定。自身是属于老工伤,对工伤保险待遇***,最好还是先把相关的问题向当地的人力***社会保障局咨询清楚比较好。
如果你的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都已经得到,那么,你辞职时,按你的伤残等级计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是在辞职时才能得到的工伤待遇,“不管工伤发生几年以后在离职,都应该赔偿”。但是你要注意,辞职时,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以在辞职一年内的任何时候提出,说白了,就是过了一年再提出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2020年?
回答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2020年: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制定本办法,加强和规范全省工伤职工的管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工伤职工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事故受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的期限。停工留薪期应当连续计算。
2020年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还未出台。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根据工伤程度和恢复情况而定。
此外,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期间,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其基本工资、***津贴等待遇,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当加强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确保符合法规要求,不得侵犯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期间,应当按照医嘱积极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同时,***和社会应当关注工伤职工的权益保障和工作岗位安排,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020年6月1日,山东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的实施意见》。
原因:该办法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的监管,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保障工作的水平。
内容延伸:此办法明确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规定,包括停工留薪期的长度、伤残鉴定手续及期限、工资和待遇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和细则,同时加强了对各类特殊情况下的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的管理和指导。
此举为监管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意义和价值。
2020年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已经出台。
因为2019年12月26日,山东省人力***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民***办公厅发布《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和实施细则作了详细规定。
根据该办法,工伤职工被工伤认定后,可享受恢复期和治疗期两个阶段的停工留薪期,恢复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治疗期为医生确诊日起至病情稳定为止,最长不超过24个月,并且给出了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期限要求。
这个办法为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山东省老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山东省老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