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最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最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工伤骨折赔偿浙江?
2、二级伤残补助金=当事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当事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当事人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补助金=当事人工资×18个月
6、六级伤残补助金=当事人工资×16个月
浙江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浙江省并未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浙江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定办法按浙江省高级人民***、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三)》(浙高法民一〔2015〕9号)第十二条规定确定。 浙江省高级人民***、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三)》 浙高法民一〔2015〕9号 十二、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如何确定? 答: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故停工留薪期一般应当根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以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之日至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终结止的期间确定,且不超过伤残等级鉴定作出之日;通过以上方法无法判断但又确需病休的,可以综合考虑工伤职工的受伤部位、治疗情况等,参照门诊病历的相关就医记录予以确定。必要时可通过鉴定、征询专家意见等方式确定相应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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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个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浙江省职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裁决认定的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不同等级的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裁决认定工伤待遇管理办法》规定,浙江省实施了十九个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分类目录的等级根据工伤造成的影响程度来划分,从***到一级,停工留薪期也从较短到较长不等。
这些分类目录的划分依据专业评估和医学鉴定的结果,目的是为了更公正、合理地给予工伤职工补偿和保障。
杭州市职工九级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九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支付4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支付4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009年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2290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最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最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