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33条理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33条理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伤残鉴定休养时间定义?
  2. 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伤残鉴定休养时间定义?

(休息时间)需依据受伤情形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可以同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停工留薪期。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33条理解 (工伤保险法33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不存在法定休息时间的问题。

休息时间主要是看受伤程度,医院的建议来定,即发生工伤入院治疗,出院时医疗小结会有医嘱,医嘱休息多长时间,就按照这个时间来。

工伤保险条例33条理解 (工伤保险法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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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中有个项目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这个就是根据休息的时间来发放的,江苏省的规定是依据医院的建议来执行。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三条也规定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残严重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待遇不变,是指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工伤保险条例33条理解 (工伤保险法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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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33条理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33条理解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