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期间理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期间理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990年工伤条例全文?
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的主要内容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工伤期间的全勤奖能扣吗?
全勤奖属于正常出勤的工资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待遇不变,不应当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受了工伤公司未报,造成过了期限,怎么办?
可以。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条款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与住院时间长短有什么关系?
谢邀,当一位员工发生了工伤事故后,第一时间先去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的工资,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都由厂方或单位一起承担,工伤对住院並没有明确规定,住院时间的长短根据伤情决定,但不支持过度医疗,超过工伤治疗目綠的范围並不报销,这里面有许多限制内容,工伤保险条例都规定的很清楚,超过范围的一切费用一经落实由伤者自费,职工工伤后要尽量尽快提早提出工伤签定,任何时侯都可申请作伤残鉴定,但必须是在申请人伤情稳定后进行,一般规定在伤残人员出院后一个月后进行‘伤残评定,这个时侯鉴定的结果最准确。
谢悟空邀请。
回答:有。职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与住院时间长短,有着直接关系。如果是急重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这种情况才算工伤,重要是时间→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超过48小时,就不算工伤。这就是住院时间长短的关系。
也就是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或者发生事故后住院,判断标准。
如果,走口48小时,后继续住院,继续医疗,算不成工伤。但,能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及工伤赔偿。而赔偿金,以伤残鉴定的等级,根据条例规定来拿。
如下图:
所以,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做就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期间理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期间理解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