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河南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河南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河南省工伤职工停薪留职管理办法?
  2. 工伤保险对停工留薪期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3. 工伤停工留薪时间怎么算?

河南省工伤职工停薪留职管理办法?

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河南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 (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依法享受原工资***待遇的期限。

河南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 (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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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连续计算

三条 停工留薪期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附件)确认。

河南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 (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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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确认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及工伤职工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期限书面告知工伤职工。

第五条 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应在用人单位告知的期限内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

第六条 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用人单位未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的,视为同意延长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

第七条 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接到用人单位确认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结论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确认结论前,工伤职工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保险对停工留薪期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应变。岗位工资、岗位补贴安全绩效奖金属于工资总额范围内,单位应当全额支付

对于浮动性质的工资,单位可以参照职工正常劳动所得来支付其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

若职工认为单位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届时可以向工会组织申请调解。河南省人社厅公布《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根据新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时限通常最多可享12个月,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依法享受原工资***待遇的期限。

停工留薪期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连续计算。

停工留薪期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认。

根据工伤职工受伤部位和受伤程度的不同,停工留薪时限从1个月到12个月不等。

另外,如果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应在用人单位告知的期限内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

否则,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其伤残等级经劳动能力鉴定尚未有结论的,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工伤停工留薪时间怎么算?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可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骨折基本上都能凭个九级伤残。鉴定伤残等级的同时,可以要求工伤科附上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会给的时间比较长,我有一个同事骨折,给了八个月的停工留薪期。这样一来,你需要请***休息的时长就是有理有据的了。伤筋动骨一百天,只休息一个月,肯定是不够的。

并且工伤后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应当正常发放,按照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伤残等级结果出来后,可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能申请9个月的津贴

如果离职了,可以要求单位申请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基金支付的,就业补助金是由单位支付的,分别是按照当地社平月工资进行支付的。九级伤残对应的是8个月医疗补助金,16个月的就业补助金。

以上是你的工伤所应该享受的所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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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工留薪期截止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

这一观点的依据在于《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比如河南省开封市,笔者曾办理的一起工伤待遇***,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就是如此确定停工留薪期。

2、停工留薪期以医疗结构的休***证明为准。

比如《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证明确定。”上海也是如此。

3、停工留薪期依照当地发布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认。

分类目录对工伤人员的伤害部位做了分类,职工、用人单位和司法机关可依据分类目录直接来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期限。持这种做法的地区较多,主要有山东山西安徽重庆等地。

4、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职工医疗终结鉴定结论确定。

关于工伤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实践各地做法不一。大概有四种不同的认定标准,我大概汇总下:

1、停工留薪期截止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

这一观点的依据在于《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比如河南省开封市,笔者曾办理的一起工伤待遇***,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就是如此确定停工留薪期。

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劳社工发[2003]195号文的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应连续计算。

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在期满前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继续治疗的,必须有工伤医疗机构的休***证明,其工伤医疗费用予以报销,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标准不得低于病***工资。

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休***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河南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河南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