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5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5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东省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是几个月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至于能否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的情况来看。
工伤一次性赔偿后取钢板的费用怎么处理?
工伤一次性赔偿后取钢板作为二次住院治疗处理,还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具体就是在做手术前到工伤保险处办理病情复发治疗申请,填写病情复发申请表,由单位盖章,工伤保险处备案,然后住院,工伤保险处和医院联网,这样治疗费用可以直接报销。
工伤一次性赔偿之后取钢板费用自理。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解除劳动关系获得了一次性赔偿,本次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之后旧伤复发的费用,包括取钢板的费用,应当由工伤职工自理。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九条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本次伤残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五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四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试用期工资如何定?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根椐《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
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不影响工伤认定,根椐《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感谢邀请。关于试用期工资如何定及职工工伤认定的问题,主要有以***意事项。
1.试用期的规定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检验员工工作能力,员工考察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约定3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2.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经常表现就是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低于法定要求。很多单位将试用期员工当作廉价劳动力,故意压低工资待遇,更有甚者试用期内不给员工工资。针对这个问题,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不管用人单位是否给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只要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合法有效,且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就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国家明确规定了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就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明确指出:
同时对于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形,也给出了解决办法。
1,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工资,一般不低于转正后的80%,无论如何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关于工伤,员工发生工伤的都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关键看是属于工伤,跟单位交保险否没有关系,交保险只是分散了赔付风险,但并不是免除责任,如果单位没交保险,所以的工伤待遇由单位自行承担。
1、试用期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
2、可以申请认定工伤,相关工伤待遇由单位承担,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如果不申请,就没有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3、下列情况应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5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5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