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北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湖北人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湖北省工伤实施办法?
  2. 湖北工伤的认定标准?
  3. 退休后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还有吗?
  4. 湖北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标准?

湖北省工伤实施办法?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于2003年12月29日以湖北省人民***令第257号公布,经2014年11月17日湖北省人民***常务会议修订,2014年12月6日湖北省人民***令第375号公布。

湖北人工伤保险条例 (湖北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该《办法》分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预防、医疗和康复,法律责任,附则8章53条,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湖北人工伤保险条例 (湖北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湖北人工伤保险条例 (湖北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湖北工伤的认定标准

(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保障行政部门 提出工伤让定申请

(二)、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退休后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还有吗?

退休员工享有没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出现的人身损害,而工伤严重时,有可能造成劳动者出现伤残,伤残是可以进行鉴定的,依据鉴定的等级享有相应的待遇,就此来说,已经退休的职工是没有资格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退休后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是没有的。是因为工伤补偿是给予劳动者一次性补偿,是劳动者职业伤害的一种补偿,一般补偿27个月根,据工伤等级不同,补偿的钱不一样,还有根据你本地的法律法规而定的补偿金额。希望所以的人注意安全,安全第一。

达到退休年龄后就没有伤残一次性补助了。

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是否能够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没有更明确、具体的规定。

《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明确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湖北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标准?

一、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以上第二款规定的2金,实践中基本与第一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相当,就是说2金加起来2倍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湖北人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湖北人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