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6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上海工伤保险条例6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上海工伤保险条例?
  2. 上海2021年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3. 工伤职工超出工伤保险基金目录范围的费用如何承担?

2021上海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人员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6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016)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同时规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6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016)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上海2021年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伤九级赔偿标准为伤残津贴的30%。具体赔偿标准还需根据工伤认定等级、工伤伤残程度和工伤保险缴费年限等因素确定。因此,您可咨询相关工伤保险机构或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以获得具体的上海市2021年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工伤职工超出工伤保险基金目录范围的费用如何承担?

何南回答

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6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016)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你好

你问的这个问题还真难回答,因为各地规定都不一样。

我们先说《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言外之意,超出规定标准的,则需要自付。

但因工伤伤情不同,很多需要急救和抢救,特别是并发症的控制,必须要突破条例规定的内容,引起了极多的***,所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都做了必要的补充

比如上海市人社局规定经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定点医疗机构在治疗工伤人员时,使用超出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承担。

未经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定点医疗机构在治疗工伤人员时,擅自使用超出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工伤人员确因抢救需要发生超出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工伤医疗费用,由治疗工伤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报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6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6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