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司法解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新工伤保险条例司法解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四川省2021年工伤调整细则?
  2. 2021年工伤退休上调标准
  3. 2021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

四川省2021年工伤调整细则

 根据四川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川人社规〔2021〕11号),四川省2021年工伤调整细则如下:

新工伤保险条例司法解释 (工伤保险 司法解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 调整对象: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原临时工(以下简称工伤人员)。

2. 调整标准

新工伤保险条例司法解释 (工伤保险 司法解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88元。

   - 伤残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49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新工伤保险条例司法解释 (工伤保险 司法解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调整为2020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50%、40%、30%,分别按照3280元、2568元、1944元执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调整细则以当地政策为准。各地区在执行过程中,应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工伤人员待遇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1年工伤退休上调标准

工伤退休工资待遇是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伤待遇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021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

2021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其中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退役义务兵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5倍发放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其中部队已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应当从中扣除。退役士官的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以当地退役义务兵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为基础,士官服役期间,每增加1年,增发2000元。《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四类对象,回到地方后选择自主就业的,按照其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之和的80%,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后,在部队已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官,其地方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加上部队一次性退役金,不低于同等条件下在部队未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官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标准。

西藏服役的士兵退役后,按照同期非进藏退役士兵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标准的2倍发放。

被中央***授予荣誉称号的一次性增发补助金10000元;荣立一、二、三等功的分别一次性增发补助金8000元、5000元、1000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根据各地政策的不同,计算方法也是不同的。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构成5-10级伤残的,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规定。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工伤保险条例司法解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司法解释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