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西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20?
广西工伤保险条例于2020年修订,全文共5章32条,主要规定了工伤保险参保范围、责任主体、保险待遇、工伤评定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对于职业病的认定和赔偿也有相关规定。该条例的出台,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建立更完善的工伤保障体系。
广西工伤十级伤残认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工伤十级伤残指的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部位或功能损失程度达到十级以下的劳动者。具体的认定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以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工伤十级伤残的认定标准:
1级伤残:功能损失程度达到40%以上,但不满50%;
2级伤残:功能损失程度达到50%以上,但不满60%;
3级伤残:功能损失程度达到60%以上,但不满70%;
4级伤残:功能损失程度达到70%以上,但不满80%;
5级伤残:功能损失程度达到80%以上,但不满90%;
6级伤残:功能损失程度达到90%以上,但不满100%。
需要注意的是,伤残认定需要由相关工伤认定机构进行评估和认定。个人在劳动保险申请中,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协助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供相关证明和材料。
广西工伤八级保险赔偿?
广西省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1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需要注意,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广西南宁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广西南宁壮族自治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
一、医疗费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9条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
二、误工费
根据《解释》第20条规定,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不能举证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参照受诉***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三、护理费
《解释》第21条规定按护理人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收入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四、交通费
《解释》第22条规定根据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发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一般按照住院时间、居住地与医院的远近程度、复诊的次数相对应。
广西地区工伤十级怎么赔偿多少钱?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注解:其中第三十七条(一)需要通过你的社保缴费记录查询,通过当地的社保中心可以查询到。
▇▇第三十七条(二)需要联系你们当地的人力***和[_a***_]局去查询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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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西壮族自治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工伤保险条例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