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上下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上下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期间的全勤奖能扣吗?
全勤奖属于正常出勤的工资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待遇不变,不应当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后每年都要给伤者报医药费吗?
根据国家劳动保障法,你就是如果是在工作期间签了这个合同啊。在他工作的时受了伤,是工资是要照开的,你在医疗期间,而且医疗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就是你所在的工作单位进行负责。有医疗保险的就是有医疗保险部分负责。其他保险部分不负责的是要有单位来负责是这样。
工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二条 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规定:
甲、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医治。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治疗时,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转送其他医院医治。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
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确定为残废时,按下列情况,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一、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残废抚恤费的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五,付至死亡时止。
二、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残废抚恤费的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付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劳动力恢复后应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给予适当工作。 三、部分丧失劳动力尚能工作者,应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分配适当工作,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残废后丧失劳动力的程度,付给因工残废补助费,其数额为残废前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十至三十,但与残废后复工时的工资合计不得超过残废前本人工资。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而致残废者,其残废状况的确定与变更,由残废审查委员会审定。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希望能够帮到你。
工伤休息期间单位不给买医保吗?
社会保险不能买!也不能卖!
这样强调的意思是,用人单位和参保者,只能依法参保,依法停保,依法缴费,依法停止缴费。人社部门对参保、停保、缴费等行为进行受理、审核、办理以及监督管理。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只要与用人单位存续劳动关系,依法用人单位不能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如果,社保部门停止了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应是用人单位提供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资料,以离职员工为由停止了医保参保缴费。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工伤休息期间单位不给买医疗保险吗?工伤休息期间,单位是没有和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基础上,不但是要正常的来缴纳社保待遇,而且还要正常的发放最基本的工资性的待遇,因为他只能够按照病***的方式来计算自己的工资待遇,是不能够完全停止发放工资待遇的,更何况自己的社保待遇也是完全要正常的来进行缴纳的。
工伤期间那么实际上支付的这个工伤津贴待遇都是由工伤保险来进行支付的,作为工作单位来讲自己的压力相对来说还是会比较小一些的。因为毕竟不是通过自己企业单位的钱来发放的这个工伤津贴的待遇,而是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来给予发放的,所以说不存在发放待遇的一个问题,当然也不存在不缴纳社保的一种情形,因为毕竟都是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所以必须要正常的依法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除非企业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个是没有问题的,解除劳动合同完全是可以的,是符合法定的条件,但是必须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经济补偿的原则就是,每工作一年是可以享受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待遇,依次类推,同时还应该正常的去办理失业金的待遇,因为本身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那么这两方面的待遇都是依法要给予员工来进行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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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上下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上下班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