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15条第4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15条第4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上班时间中风算不算工伤?
不一定。
工伤,是一种伤,而不是一种病。当然如果能确认为职业病的话,可以认定工伤。又或者工作期间患病死亡或抢救48小时之内死亡,也可以认定工伤。因此,如果仅仅是上班时突然中风,这是一种疾病,无法认定位工伤。
上班时间中风是突发疾病,不是工伤。但是,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其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他情形,按因病办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四级要交养老保险吗?
谢谢邀请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义务,社保中就包括养老保险。
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一至四级是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因此,只要工伤职工还未达到退休年龄,且用人单位仍然保留了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工伤职工缴纳社保费(含养老保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四级伤残的,机关、企事业保留您的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第一:如果您已到退休年龄,那么在办理退休手续后,不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侍遇,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二:如果还没到退休年龄的,那么,由用人单位和您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工伤四级伤残的还没到退休年龄的,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为您缴纳养老保险,等缴纳满15年以后,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
第四:您工伤四级伤残,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四级伤残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以一次性补您21个月的工资;
谢谢邀请!《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1—4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后,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进行缴纳,但并未提及包括养老保险费在内的其它社会保险费是否缴纳。工伤四级要交养老保险吗?各地政策有所不同,例如宁夏***自治区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伤残津贴为基数,为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全额缴纳(含个人应缴部分)养老、医疗和生育保险费,如伤残津贴低于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江西省规定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到法定退休年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低于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缴费基数按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吉林省规定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继续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安徽省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关于工伤四级要否交养老保险,建议查询当地政策。仅供参考。alsjs
参考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宁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宁政发〔2012〕115号)第二十九条,《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令第204号 2013.7.1)第二十一条,《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吉林省人民***令第242号2014.1.1)第三十八条规定,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安徽省人民***令第247号2013.9.1第二十三条。
疫情期间什么情况按工伤处理?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首先,关于被传染的,目前是医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受传染的,才是工伤。
第二,其他人发病都不属于工伤。
最后,提醒各位,生命诚可贵,小心驶得万年船,各位帅哥美女,把你的小口罩戴好。
我是劳动法律师,***劳动仲裁员,平均一年审理一百多个劳动案件,希望能帮到你。另外,请求大家关注我,谢谢了!!!
疫情期间属于工伤的情况是因为从事防疫相关工作而受到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遭受到的一些意外伤害事故,职业病,防疫期间因连续工作而猝死的或者突发疾病,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都是工伤。
一、疫情期间,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15条第4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15条第4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