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四川省省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四川省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老工伤人员管理办法?
老工伤,是指1996年10月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施之前的工伤,按国家规定,已经纳入社会统筹。但按各地规定,并非完全能够按照现行工伤保险法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般而言,生活和护理费、伤残津贴、旧伤复发工伤医疗、残疾器具配置和停工留薪
老工伤人员有3类
1 在成都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老工伤人员;
2 2018年以前依法破产的用人单位已移交社会化或者***有关部门管理的工伤人员;
3 在成都市国有企业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在企业破产关停后初次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且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明确的用人单位为该破产关停企业的未移交社会化或者***有关部门管理的人员。
老工伤人员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群体,主要为《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以前造成工伤的人员。长期以来,老工伤人员实行单位自我保障、分散管理,不同企业和不同时期老工伤人员待遇上存在较大差异,同时一些困难企业无法支付老工伤人员的权益。
在待遇支付方面,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省、市规定支付老工伤人员新发生的各项费用。但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前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仍然由用人单位支付。此外,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将不再缴费
四川2023年工伤伤残津贴会上调吗?
关于四川省2023年工伤伤残津贴是否会上调的问题,我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通常,工伤伤残津贴的具体标准和调整幅度是由***相关部门制定和发布的,而且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求,建议您关注***有关部门的官方通知和公告,或者咨询当地的就业服务机构,以获取更加准确和详细的信息。
四川省2021工伤津贴?
人力***社会保障厅近日公布2021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政策。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原临时工。不包含2020年12月31日前已经死亡和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
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调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待遇调整为: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208元。伤残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62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调整为2020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分别按照3105元、2484元、1863元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四川省省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四川省省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