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事业单位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事业单位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怎么用?
用法如下:
一、就医治疗
工伤的就医治疗应该遵循社保规定,一般只有去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才能报销,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去最近的就医机构,如果随意去一些私立医院或者非定点医院,工伤保险是不管的。对于一些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的,用人单位需要将员工送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如果因为医疗条件的限制需要转到别的城市就医的,需要先经过当前医疗机构的提出,再经过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同意。
作为用人单位,则需要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将事故发生情况向社保有关部分报告,并且需要在事故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工伤事故报告书》和进行工伤事故备案。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该在30天内向社保局提出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的职工或者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直接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只要工伤职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有的相关费用就要由用人单位承担。
当职工发生工伤后,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如果存在残疾或者影响劳动能力的,需要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具体的鉴定方法需要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且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其中包括工伤职工的病例、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检验报告单等。
工伤认定完,一般由用人单位持《认定工伤决定书》等相关材料,办理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的申领,工伤保险待遇一般包括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和食宿费等。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事业单位职工工伤单位负什么责任?
如果事业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 承担劳动者停工留薪的责任。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则工亡赔偿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工亡赔偿全部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事业单位在工伤处理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的人社局或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具体情况。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 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本市事业单位到住所地区县(自治县)、其他用人单位到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市外用人单位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地区县(自治县)参加工伤保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事业单位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事业单位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