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对上下班途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对上下班途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正确理解工伤认定中“上下班和途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根据规定上下班途中的工伤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即要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否则无法认定工伤。再说上下班途中最好的是上下班正常时间在家庭和单位之间的正常路线,这是最无歧义的。如果非正常时间,非正常路线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单位提供充分证明证明是在上下班途中。注意此途中不能无限扩大,比如上外地探亲访友回来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不能算。
关于工伤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其实,是一个比较之既抽象也模糊的认定过程。
首先,关于工伤这范畴,我们应该正确的理解和认识工伤认定中存在的几个概念,一是工伤认定的标准及范围,二是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三是工伤赔偿款的标准。就从这个意义上讲,那么,工伤的认定标准及范围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和工伤赔偿,是我们国家及***的一项行政事务,是由***主导的一项法规性工作,也就是在实践中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并非某一个人每一个人的主观想象所能左右的。
但是,至于工伤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这是工伤认定标准及范围之具体中的抽象性。就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存在有点模糊,在以往的许多案列,可能存在非此即彼了?工伤认定标准及范围中”在上下班途中,遭遇到意外事故的”,在这点上,比如甲乙丙三人在同一个厂上班,甲乙丙三人分别住在外面之距离存在1公里,两公里,三公里甚至几十公里之不同,而认定可能也没有同一和统一的标准,同样也是员工上下班的必经之路与路径。还有,厂里有员工宿舍安排住宿的既定条件,而甲乙丙和其他在厂住宿的员工不一样,由于其他原因而非要在外面住、也有不得不到外面住的客观现实,无异给上下班途中的绝对认定带来不小的认定难度,还有诸如各自上下班的路径,也可能成为既成上下班必要路径,可能往往导致各执一词,僵持不下,大有对薄公堂之势或难以协调解决,可能存公有公的理,婆有婆的理,但至少一点必须保证,不得恶意之无理取闹?
如果要更好回答并帮助到题主,建议多向专业律师,***部门工作人员咨询了解,多看看工伤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中类似的个案,在合情合理合法的范畴内得到解决。
愿所有工作人员工作顺利,平平安安。
仅为个人观点,望指正和讨论。
这个问题是大家热议的一个问题,很多人认为我们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很多事情,例如我上下班的时候,我被楼上掉下东西砸倒了,我被蛇咬到了,或者我自己摔倒了,那么这些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这个问题可能要值得大家关注了。以上的问题全部都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认定工伤有一个很严格的一个规范,它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而且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是在上下班途中;
第二,是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第三,是本人承担非主要责任。
它必须要满足这三点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那么,如果工伤认定的赔偿流程是有四个步骤的:
如题,一,根据法律规定解释,上下班途中就是居住地到工作单位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如果不是必经之路够不上,
二,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
希望对你有用,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和雇主责任险同时赔付吗?
答案是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雇主责任险能同时赔付。首先从事故责任上讲,对方全责就必须由对方承担伤者医疗费用、伤残等级赔偿、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
其次是对方全责,属于工伤认定中责任事故“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雇主责任险仍可以理赔,医疗费用等不能重复赔偿,但只有伤残等级赔偿部分,且要通过劳动部门重新进行工伤等级进行评定,按工伤认定等级来理赔雇主责任险。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和雇主责任险同时赔付只能是身故保险金的赔付,但是医疗保险的赔付,只能有交通意外保险赔付。根据我国的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所以人的生命出现意外事故赔偿身故保险金时,那么意外交通保险中的身故保险金和雇主责任险的身故保险金都是有效的,需要进行理赔。如果意外事故发生只是伤害需要治疗的,只能由一个交通意外保险中的医疗保险来赔付,这是保险的目的所决定的保险是以赔付损失的补偿金,而不是用保险当敛财工具。
2021上班时突发疾病赔偿标准?
那要看是否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并且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可以按照工伤标准要求赔偿丧葬费,一次性工亡金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如果没有死亡或者超过48小时才死亡的,不属于工伤。单位不需要赔偿。
员工在单位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分两种情况,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经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认定为工伤,那赔偿标准就按《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亡赔偿标准执行,如果经医院抢救病情好转,或者经抢救超过48小时以后死亡的,没有任何赔偿,医疗费按医保结算。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厂里需要承担责任吗?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并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6)项规定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发生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感谢邀请,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不知你说的是你被别人的车撞伤了还是你开的车撞伤了别人即第三方;如果发生的交通事故是你本人受伤,可以向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是你驾驶的车辆造成别人的受伤即造成第三方受伤,第三方的责任将由交警按《道路交通法》进行责任判定。
对于上下班途中的受伤确定,有相应的规定,必须按照正常的路线,在正常的时间范围内出现的受伤,才能确定为工伤,如果由于某事耽搁了回家或上班的时间,对于这超出正常时间上下班途中的受伤是不予认定的,请注意这个时间点。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厂里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主要看是否构成工伤,如果属于工伤的厂里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属于工伤的厂里不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交通事故发生在职工“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包括两个方面: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
1、合理的上下班时间
上下班时间的合理性指职工往返于休息场所和单位的时间符合用人单位的上下班规定且在合理范围内。
2、合理的上下班路线
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则指员工往返于休息场所和单位之间的必经路线。同时,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下列路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都属于合理的上下班途中: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让肇事者赔偿。另外如果事故认定受伤者非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可以申请工伤,申请工伤后,如果厂里有上工伤保险,责伤者可以申请社保补助,另外还有一部分费用属于厂子应该出。如果厂里没有上工伤保险,那么申请工伤,以及鉴定是否伤残后,所以工伤项目的赔偿,除了医药费都都应该让厂里赔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对上下班途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对上下班途中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